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自治州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市、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6)126号)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火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买买提·达吾提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李留法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启新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世君 州消防局局长 汪顺祥 州建设局局长 吴 勇 州文体局局长 张永朝 州安监局局长 姜文国 州工商局局长 朱新荣 州旅游局副局长 王 勇 州消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勇兼任,成员从州公安局、消防局、建设局、文化局、安监局、工商局、旅游局等部门抽调。 二、检查重点 重点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大型仓储场所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逐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