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7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示意见》(鄂政办发(2004)1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议事宗旨。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运用民主决策方法,科学调配城市资源,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法保证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施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条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性质。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十堰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