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7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示意见》(鄂政办发(2004)1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议事宗旨。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运用民主决策方法,科学调配城市资源,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法保证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施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条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性质。十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十堰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