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6〕28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下简称第三届“泛珠三角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泛珠三角洽谈会”)定于2006年6月上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及港澳地区的接触和交流,省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论坛”和“泛珠三角洽谈会”。为做好组团参会、参展工作,省商务厅和省招商办制定了《海南省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海南省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方案 一、泛珠三角论坛 第三届“泛珠三角论坛”定于2006年6月5日至8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泛珠三角论坛”海南省政府代表团组团工作由省招商办负责。 (一)“论坛”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 团长:卫留成。 副团长:刘琦、陈成。 成员:许俊、王一新、陈如军、赵莉莎、彭瑞林、王勇、李植明、韩剑准、张琦、陈辞、陆志远、丁尚清、张德铜、宋祎、邓泽永、王雄、邓奎。 随团记者5名由省委外宣办确定,工作人员由省泛珠日常办公室(省招商办)选派。 (二)“论坛”主要活动。 16月5日,“论坛”开幕式(全天)。 26月6日活动计划。 --“洽谈会”开幕式 --与东盟商务部部长或副部长举行“对话活动” --“高层论坛” --行政首长联席会议 --行政首长记者招待会 36月7日至8日,参观考察。 二、泛珠三角洽谈会 “泛珠三角洽谈会”定于2006年6月6日至10日在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举行,经贸代表团的组织活动由省商务厅负责。 (一)经贸代表团的组成。 我省组成222人左右的经贸代表团参会。其中,省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代表约66人,企业负责人共约156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团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 副团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商务厅厅长、省招商办副主任担任。 秘书长:由省商务厅1名参会的厅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招商办、省新闻办、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旅游局、省林业局,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昌江县人民政府以及洋浦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海口保税区、老城工业开发区和参展参会企业负责人组成。 邀请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海口海关、海南省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海南分行及各省市政府驻海南办事处1名领导参加会议(自愿参加)。 (二)“洽谈会”主要活动。 1展览展示活动。 本次展览改变以往做法,突出2个重点:一是突出综合展馆,以展示海南“十五”成就、介绍“十一五”海南的重大项目为主;二是突出一个主题,全面介绍海南旅游产业。大会组委会共安排我省72个标准展位,展馆的布展工作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省旅游局牵头、省建设厅参与策划和设计,按特装方式统一布展,由综合展区、旅游业展区2大板块组成海南展馆,充分展示我省的环境优势、资源优势、旅游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重点突出旅游业和旅游房地产业。海南展馆除设展示区外,还设洽谈区。 2参加大会组织的专场推介会与洽谈会。 大会统一组织基础设施、制造业、农业产业化、旅游业、文化产业5个专场推介会,我省分别由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参加相对应的专场推介会,并在专场推介会上作10分钟的推介发言。根据大会组委会安排,农业产业化专场推介会由我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同主持。海南昌江产业及项目推介会于6月7日在昆明绿洲大酒店举行。 3参加大会组织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 大会筹委会根据各省区申报的签约项目进行分类平衡后,确定参加集体签约仪式的项目。集体签约的方式为一次性集中签完。 4参加大会组织的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 大会安排于6月10日15:00时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由大会统一发布第三届“洽谈会”成果信息。 三、工作机构 “泛珠三角洽谈会”期间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成立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洽谈会”工作筹备组,筹备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经济协作处。 组长:彭瑞林(省商务厅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