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杭州市二○○六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杭经能源〔2006〕171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教育(社发)局、科技局、环保局(分局)、文化(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市工业(交通、商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 223号)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经与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研究,现将我市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 二、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约能源,从我做起”,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意义;宣传我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6%、200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宣传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形势;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