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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增补创建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增补创建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落实“名医、名科、名院”的建设任务,做大做强上海中医特色优势,形成一批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具有上海特点的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学科,根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在我局“十五”期间已确定的首批23家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简称“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增补一批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加快本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传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切工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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