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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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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工作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但从市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文的情况看,仍存在着越级行文、部门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送公文、少数企业直接向市政府行文等问题,既违反了行文程序,又降低了公文办理效率。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向市政府直接报送公文的范围和权限问题。
  (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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