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防蝗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防蝗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防蝗应急预案 蝗虫分迁飞性蝗虫(简称飞蝗)和非迁移蝗(简称土蝗)两大类,蝗虫以咬食植物的叶茎为生,主要取食禾本科植物如:水稻、甘蔗、玉米、高梁等植物,蝗灾与水灾、旱灾并称三大自然灾害,尤其是飞蝗,大发生年份的重灾区,飞蝗飞过可遮天蔽目,迁入农田啃光植物叶子,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为了确保蝗虫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有效循序地进行应急防治,确保我县种植业的正常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粮食生产,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防治蝗情所需经费、物质、设备、技术等储备,并按年度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蝗情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早监测、早发现、早防治”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立即采取“抓小、抓团伙、集中围歼,重点控制”等措施,尽快将蝗害控制和扑灭蝗灾。 一、蝗情的确认、应急等级和蝗情报告 (一)蝗情的确认 依据下列内容综合判定,由县级以上防蝗机构确认,必要时由省级指定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蝗虫或植保方面专家鉴定,给予确认。 1.典型的形态特征; 2.典型的生活习性; 3.为害快、受害率高; 4.镜检或解剖证实。 (二)应急等级 依据蝗情发生的单位面积虫口数、受害面积、发展趋势,将蝗情应急划分为三级: 一级应急:每平方米10-20头,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5-10%,为害率5%; 二级应急:每平方米虫口20-50头,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0-15%,为害率5-10%; 三级应急:每平方米虫口50头以上,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上,为害率10-15%; (三)蝗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