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价〔2006〕商213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各出版、发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价格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教材价格,进一步规范教材价格管理。根据国家下达的正文印张和封面、插页基准价格,制定我省教材正文印张单价和插页、封面价格,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省外直供我省的教材,按照与本省出版教材同质同价的原则,执行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