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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市政园林局函〔2006〕957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通知
市政园林局函〔2006〕957号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树木是城市珍贵的生态和风景资源,而古树名木更是本地区历史和文化的象征,是 “活文物”、“绿色古董”。保护好树木,对美化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在城市工程建设中,一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护原有树木意识薄弱,在规划选址和设计时未做好拟建设范围内原有树木的调查工作,使得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本可保留的树木惨遭砍伐、大树被迫移地而居,部分保留下来的树木由于保护措施不到位生长受到了影响。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原有树木大量减少、造成城市绿化资源的浪费,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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