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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0
【实施日期】 2006-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证监发字[1996]423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

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一、为了规范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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