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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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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5-20
【实施日期】 2006-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省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涉及农民工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吴登昌 副省长
  召集人:胡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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