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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0
【实施日期】 2006-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散装水泥发展水平,根据国家财政部、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第158号令)、江苏省财政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1999]69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00]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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