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实施“3+1”发展战略,更好地集约利用土地,扩大招商引资,推进园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美而富、和而强”的奋斗目标,根据和谐发展的要求,将我市12个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硬件更好、政策更宽、服务更优、发展更快的开放型经济增长的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思路 1、工业园区是我市大工业的主战场,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奋斗,到2010年,力争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年均增长68%;年工业增加值550亿元,年均增长62%;年上交税金60亿元,年均增长50%。其中,九江经济开发区年销售收入超900亿元,共青城经济开发区、瑞昌工业园区、德安工业园区、永修星火经济开发区年销售收入超150亿元,九江沙城工业园区、湖口金砂湾工业园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其他工业园区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