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发改〔2006〕748号 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7号)关于聘请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的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7号),本市建立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