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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商务进村 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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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府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商务进村 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6]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商务工作与“三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将做好“商务进村,服务三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识“商务进村,服务三农”作用
  长期以来,商务工作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普遍存在,延缓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流通不畅已成为制约农产品销售、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对农民住居条件、生产条件、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条件等进行改善,而且要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商品流通,扩大农村消费。通过商务进村,服务三农,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与区域特色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消费品市场,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把流通服务延伸到村,通过流通领域的业主带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促进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发展,使农村产业逐步走向商品化、规模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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