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厅党组“三高”要求,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精神及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厅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文明办公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