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办〔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  为进一步贯彻厅党组“三高”要求,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精神及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厅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文明办公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