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工作,现将《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工作由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并可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第三条 发证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补发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