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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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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东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最近,国务院法制办派出检查组对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2006年3月,省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务院法制办对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的情况通报》(粤办明电(2006)46号),要求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好各项相关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现状,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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