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虽然取得了长足地发展,但仍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批复的桂林城市总体规划,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即“人民大众优先”的思想,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城市公交发展,实现节约土地、能源,降低污染,保护环境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编制公共交通规划 要认真编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