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6年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三)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省质监局、省农业厅负责抓好在建的5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本年度建设任务,启动6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16个国家级示范区的验收工作;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达到20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800万亩,对认定证书到期的259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40个无公害农产品进行复查,对新认定和复审合格的农产品产地实现100%备案、编号和公告;推广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