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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第五次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第五次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市战略,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科技事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市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规范评审的基础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程守忠、高远两同志宿州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人奖励10万元;授予“利用基因工程等新技术改良林可霉素产生菌及产业化开发”等2项成果市科技进步类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授予“CP2550高粘棉浆”等3项成果市科技进步类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授予“体外循环下心内直视手术”等7项成果市科技进步类三等奖,每项奖励0.5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我市创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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