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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河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河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河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河源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2006年我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取新建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3个以上;市区、县城、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不能超过去年,且稳中有降;市区、县城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市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市区、县城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有一个县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县有一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市区、县城学校及中心镇的中学全面量化分级管理在去年70%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全市的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市区(含源城区)、县城(含该县城所在镇)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分别达90%、80%和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重点抓好六个专项整治
  1.开展“白板猪”专项整治。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开展一场以打击“白板猪”为主要内容的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入手,对全市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私屠滥宰和贩卖 “白板猪”的窝点予以彻底取缔,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肉产品的经营和餐饮单位、个人,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打击“白板猪”,切实保障我市人民食肉安全。
  2.开展酒类市场整治。加大对无证照酒坊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甲醇、合成乙醇和工业酒精等非粮食作为原材料酿造、勾兑散装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制售白酒的窝点。
  3.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打击私盐交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小包装食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环节,加强对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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