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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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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本市从6月1日起进入2006年汛期。据上海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上海的天气气候具有“三多”的特点,即:降水略多、高温偏多、台风影响略多。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领导同志关于做好2006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上海市防汛工作规范(试行)》等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加强2006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早部署
防汛防台工作,直接关系到港航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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