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沁政〔2006〕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财税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促进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但是,税收征管秩序仍需规范,相当数量的工商户无证经营,偷逃各种税费,煤炭市场税赋不一,汽车运输业市场无序竞争,“五假企业”钻税收政策空子,骗取减免退税,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切实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查处各种偷逃税案件,依法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沁阳市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市长陈敬如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沁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史银升,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