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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妇女联合会、珠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珠海市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文艺汇演“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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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珠海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
珠妇字〔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5-22
【实施日期】
2006-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珠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珠海市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区妇联、总工会,各外来女工流动学校:
为展示我市企业女职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努力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时代风貌,丰富外来女职工文化生活,提高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的凝聚力,提高外来女工的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珠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妇联、市总工会拟于8月中旬联合举办"珠海市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演内容: 以"知荣辱、树新风,争做时代新女性"为主题,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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