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6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暖促”工程,努力推进“平安舟山”建设,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等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使我市就业局势保持良好的态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实事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