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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各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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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5-23
【实施日期】 2006-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各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府办〔2006〕5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比较平稳的态势,但部分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5月21日下午1:30,昆山经济开发区黄浦江路改造A标工程污水井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等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全力抢救伤员和善后工作。副省长仇和批示:夏季高温是安全生产生活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监控。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批示: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一刻也不能麻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绝不允许再发生有多人死亡的重大事件发生,切实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吸取“5.21”事故以及近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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