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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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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6〕117号
【发布日期】 2006-05-23
【实施日期】 2006-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段时期,我市一些地方少数人受经济利益驱动,盗砍滥伐林木、违法经营加工和运输木材等违法活动有所抬头,特别是破坏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的现象尤为突出,致使森林资源受到破坏。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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