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渔业富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0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根据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渔业富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渔[2006]47号)精神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渔业“六个二”富民行动计划的意见》(滁政办[2006]23号)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渔业资源优势,进一步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渔(农)民稳定增收,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渔业富民行动”。现将《明光市渔业富民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明光市渔业富民行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为重点,按照“转变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