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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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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3
【实施日期】
2006-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继续开展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的培训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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