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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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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电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5-23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川价电发〔2006〕24号)
 
 
各市、州物价局,中油公司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国际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136号),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我省划分的三个价区在川价电发(2006)16号文的基础上,汽、柴油分别提高500元(详见四川省汽柴油零售价格表)。
  二、汽、柴油零售中准价调整后,石油、石化集团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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