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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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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环〔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各市、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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