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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系统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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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系统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2006年是平顶山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一、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对“三农”的支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快职能转换,在贷款方式上将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支持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延伸到支持粮食、生产、流通、批发贸易等经营领域。农村信用社要把支持农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民消费作为重点,全年新增贷款的70%要用于支农。国有商业银行要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同时,增加对农村道路、电网改造、旅游资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项目的信贷投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农业银行要继续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工作。
  二、继续增加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优势产业和民营暨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  银行机构要大力调整信贷结构,对市政府确定的87个、总投资为630.2亿元的重点项目,今年力争贷款额度达到30亿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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