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海口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万府〔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 《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养殖用海,进一步提高我市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以养殖用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创新养殖用海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认真总结养殖用海管理经验,推进我市养殖用海走上依法管理轨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