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万宁市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养殖用海,进一步提高我市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以养殖用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创新养殖用海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认真总结养殖用海管理经验,推进我市养殖用海走上依法管理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