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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引发两起跳楼未遂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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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引发两起跳楼未遂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哈政办综〔2006〕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6年5月15日和17日,我市相继发生两起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引发部分职工跳楼未遂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市公安消防部门和有关区政府的有力配合下,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将拖欠工资发放给打工人员,使事态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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