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芗城区200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214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芗城区200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214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芗城区200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的请示》(漳政(2005)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芗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