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非徽派建筑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6〕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非徽派建筑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黄山市非徽派建筑整改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徽派建筑风貌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增强城市魅力,努力在全市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乡建设风貌,按照《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皖南古民居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非徽派建筑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