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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全省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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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2006〕19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全省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23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专题协调会议的部署,现就做好我省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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