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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06—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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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5-24
【实施日期】 2006-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06—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6—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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