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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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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按照《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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