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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划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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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阿府函〔2006〕132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阿坝州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划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统计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民政局、阿坝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划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按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搞准我州“城镇化率”指标。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划分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6)68号)精神,准确划分城乡,统一全州城乡划分口径,全面、科学地反映我州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为省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提供科学、准确的“城镇化率”指标,同时满足全州建立统一的行政区划代码库的需要,我州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现就搞好我州城乡划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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