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06年《郑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郑价综〔2006〕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第11号令)、省计委《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923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联席会议豫整发[2003]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编制了《郑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增收费项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自动进入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实行年度定期公布制度。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本《目录》共汇总了收费项目93项,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未列入本《目录》。 三、具体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部门)、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等,应分别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郑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 ┌──┬───────────────────┬─────────┬─────┬─────────────────────────────────────┬─────────────────┐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 1│资产评估收费 │ 财政 │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国有资产管 │ │ │ │ │ │ │理局豫价房字[1992]222号 │ │ ├──┼───────────────────┼─────────┼─────┼─────────────────────────────────────┼─────────────────┤ │ 2│社会审计业务收费 │ 财政 │ 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豫价房字[1997]340号 │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 ├──┼───────────────────┼─────────┼─────┼─────────────────────────────────────┼─────────────────┤ │ 3│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 财政 │ 省发改委│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2190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7号 │ │ ├──┼───────────────────┼─────────┼─────┼─────────────────────────────────────┼─────────────────┤ │ 4│税务代理业务收费 │ 国税地税 │ 省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价格[1999]2370号;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豫价费│ │ │ │ │ │ │[1999]238号 │ │ ├──┼───────────────────┼─────────┼─────┼─────────────────────────────────────┼─────────────────┤ │ 5│商标代理收费 │ 工商 │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1995]746号;省物价局豫价费字[1995]220号 │国家管理以外部分由省制定 │ ├──┼───────────────────┼─────────┼─────┼─────────────────────────────────────┼─────────────────┤ │ 6│工商咨询代理服务收费 │ 工商 │ 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4]1386号、[2005]827号 │ │ ├──┼───────────────────┼─────────┼─────┼─────────────────────────────────────┼─────────────────┤ │ 7│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 │ 国土资源 │ 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 │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 ├──┼───────────────────┼─────────┼─────┼─────────────────────────────────────┼─────────────────┤ │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 │ 环保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54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 │ │ │ │ │ │号;省计委、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454号 │ │ ├──┼───────────────────┼─────────┼─────┼─────────────────────────────────────┼─────────────────┤ │ 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 │ 环保 │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783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147号 │ │ ├──┼───────────────────┼─────────┼─────┼─────────────────────────────────────┼─────────────────┤ │ 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收费 │ 环保 │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计价格[1999]1556号;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2]39号 │ │ │ │ │ │ │ │ │ ├──┼───────────────────┼─────────┼─────┼─────────────────────────────────────┼─────────────────┤ │ 11│核设施环境影响咨询收费 │ 环保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4]1333号;省发改委、│ │ │ │ │ │ │省环保局豫发改办[2004]81号 │ │ ├──┼───────────────────┼─────────┼─────┼─────────────────────────────────────┼─────────────────┤ │ │建筑劳务服务收费 │ 建设 │ 省发改委│省计委豫计收费函[2003]32号 │ │ │ 12│ │ │ │ │ │ ├──┼───────────────────┼─────────┼─────┼─────────────────────────────────────┼─────────────────┤ │ 13│公路超限运输收费 │ 交通 │ 省发改委│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费字[1999]145号 │ │ ├──┼───────────────────┼─────────┼─────┼─────────────────────────────────────┼─────────────────┤ │ 14│临时占用铁路用地使用费 │ 铁路 │ 省发改委│省物价局豫价房字[1992]192号 │ │ │ │ │ │ │ │ │ ├──┼───────────────────┼─────────┼─────┼─────────────────────────────────────┼─────────────────┤ │ 15│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 交通 │ 省发改委│《公路法》;国务院国发[2000]34号;省计委、交通厅豫计收费[2002]1723号,豫计│国家立项,省定标准 │ │ │ │ │ 省交通厅│收费[2003]1214号,省发改委、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2042、2126号,豫发改收费│ │ │ │ │ │ │[2005]594号、723号、1048号、1539号、1540号、1541号、1607号、1695号、1705号│ │ │ │ │ │ │,豫交征[2005]1号、2号、3号 │ │ ├──┼───────────────────┼─────────┼─────┼─────────────────────────────────────┼─────────────────┤ │ 1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 │ 交通 │ 省发改委│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费字[1998]326号 ぁ ?│ │ ├──┼───────────────────┼─────────┼─────┼─────────────────────────────────────┼─────────────────┤ │ 17│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补)偿收费 │ 交通 │ 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 │ ├──┼───────────────────┼─────────┼─────┼─────────────────────────────────────┼─────────────────┤ │ 18│业务结算手续费 │ 金融 │国家发改委│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计价费[1996]184号、计价格[2001]791号;省计委豫计收费│ │ │ │ │ │ │函[2001]2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