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龙政综〔2006〕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也面临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促进我市建筑业的继续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努力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实现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导、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放手发展民营建筑企业,加快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转变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实现我市建筑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一五”期间,力争以年平均增长率13%以上的速度,到201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增加值26亿元,全市建筑业利税总额 11亿元,产值利税率11%左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建筑企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形成企业总量规模适宜,总承包、专业分包比例合理,以高等级企业为主体,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建筑业企业结构体系;企业开拓市场能力不断增强,在省外、境外的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筑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1、进一步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结合工程特点与专业要求,不断完善招投标机制,建立有利于扶优扶强的招投标办法。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