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淄博市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淄博市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形条件复杂,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另外我市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采空区分布广,采空塌陷时有发生。据调查,目前全市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19处,其中崩塌7处、滑坡5处、泥石流2处、采空塌陷4处、地裂缝1处。
  二、重点防范期的划定
  我市降水主要集中于每年的6-10月份,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06年的6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