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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6]09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 针对近一时期区州境内连续发生几起突发性事件后信息报送比较滞后的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对做好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州政府办公室于2006年5月22日召开州直各部门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传达会议的精神和要求,重新学习了昌州政办发(2006)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州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紧急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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