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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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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意见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工交办提出的《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的意见

 

  一、渭河流域造纸产业发展现状

  渭河流域水资源极为短缺,水质污染严重,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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