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焦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焦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焦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焦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 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预期目标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3%。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个,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以上。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产地企业增加6家。 (二)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1%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三)各县(市)区、乡(镇)至少建立1家“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全面推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市城区和农村市场食品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面粉中增白剂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 百分点。城乡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