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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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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并民[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5-26
【实施日期】 2006-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并民[2006]35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各级行使管理职能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观念,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民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市优化政务环境,强化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政务环境,强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型城市为主题,与行风“双评”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质量明显改善,为我局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优化政务环境的总要求
  带着感情干工作,以创建文明行业统领全局,擦窗口,树形象,抓导向。
  三、建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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