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字〔2006〕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遂川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遂川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追究对重大动物疫情事故防控失职行为的行政责任,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