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农发行、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  
【发文字号】 鄂粮食文[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6
【实施日期】 2006-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农发行、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各直属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6]87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在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小麦是国家今年第一次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的品种,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贯彻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小麦收购工作,事关我省今年的粮食生产,事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事关农民增收,事关农村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以及委托收储企业,要把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仓容准备到位,协调服务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对售粮农民的服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行动,确保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认真贯彻执行。
  二、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